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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紧急避险、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权受损害的责任承担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0-08 11:55)    点击:145

  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权受损害的,是否如何承担责任?

  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权受损害的,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。

  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,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的,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如果行为人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,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,则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

  避险行为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而实施,受害人因此要求补偿的,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。如果行为人因此而受益的,则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

  因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权受损害的,如何承担责任?

  因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权受损害的,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

  正当防卫的强度可以适当地超过侵害行为的强度,但必须以制止侵害为限度;超过必要限度,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,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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